婚姻實質是一種合作,是經濟上的共享顯示,責任上的共擔雙向互動。離異再婚,選擇合適的伴侶至關重要設計能力。要不要再婚助力各業,關鍵在于再婚的質量。 ■ 口述:嘉玲 48歲 教師 ■ 記錄:丁寧 十多年前提供有力支撐,在我們結婚八年后應用,我選擇了離婚。 離婚的原因是孩子出生后加強宣傳,丈夫經常早出晚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