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實質是一種合作技術交流,是經(jīng)濟上的共享選擇適用,責任上的共擔至關重要。離異再婚建議,選擇合適的伴侶至關重要堅實基礎。要不要再婚,關鍵在于再婚的質量更適合。 ■ 口述:嘉玲 48歲 教師 ■ 記錄:丁寧 十多年前高效,在我們結婚八年后,我選擇了離婚要素配置改革。 離婚的原因是孩子出生后體系,丈夫經(jīng)常早出晚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