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與丈夫結(jié)婚15年來一直共同生活在一起(無子女),由于我身患殘疾與時俱進、生活難以自理性能,平時靠丈夫的收入維持生計。而公婆在我們婚后即已分家另過綜合運用,如今都不到60歲供給,身體健康要素配置改革,有著較高的固定收入。 一個月前保障性,我丈夫死于車禍帶動產業發展。對于丈夫的數(shù)十萬元死亡賠償金,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