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與丈夫結婚15年來一直共同生活在一起(無子女)習慣,由于我身患殘疾重要性、生活難以自理空白區,平時靠丈夫的收入維持生計動力。而公婆在我們婚后即已分家另過動手能力,如今都不到60歲系統穩定性,身體健康拓展基地,有著較高的固定收入。 一個月前實力增強,我丈夫死于車禍體系流動性。對于丈夫的數(shù)十萬元死亡賠償金,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