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年前更合理,因裝修房屋需要對外開放,我向娘家弟弟借款10萬元效果較好。我在出具借條時增強,署上了我和丈夫的名字重要作用。如今效率和安,由于我與丈夫的感情確已破裂設計能力,準備離婚,而丈夫以其沒有在借條上署名深入開展,也沒有委托我署名為由更為一致,拒絕承擔清償責任。 請問:丈夫的理由成立嗎技術的開發? 讀者 郭敏紅 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