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年前,因裝修房屋需要雙重提升,我向娘家弟弟借款10萬元戰略布局。我在出具借條時,署上了我和丈夫的名字表現明顯更佳。如今狀態,由于我與丈夫的感情確已破裂,準(zhǔn)備離婚指導,而丈夫以其沒有在借條上署名廣泛認同,也沒有委托我署名為由國際要求,拒絕承擔(dān)清償責(zé)任。 請問:丈夫的理由成立嗎鍛造? 讀者 郭敏紅 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