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年前,因裝修房屋需要顯示,我向娘家弟弟借款10萬元。我在出具借條時效率和安,署上了我和丈夫的名字設計能力。如今,由于我與丈夫的感情確已破裂深入開展,準(zhǔn)備離婚更為一致,而丈夫以其沒有在借條上署名,也沒有委托我署名為由技術的開發,拒絕承擔(dān)清償責(zé)任研究與應用。 請問:丈夫的理由成立嗎飛躍? 讀者 郭敏紅 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