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與丈夫結(jié)婚15年來一直共同生活在一起(無子女),由于我身患殘疾廣泛認同、生活難以自理,平時靠丈夫的收入維持生計上高質量。而公婆在我們婚后即已分家另過應用的因素之一,如今都不到60歲,身體健康技術特點,有著較高的固定收入提高鍛煉。 一個月前,我丈夫死于車禍凝聚力量。對于丈夫的數(shù)十萬元死亡賠償金有所提升,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