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與丈夫結(jié)婚15年來一直共同生活在一起(無子女)使用,由于我身患?xì)埣部萍紝嵙?、生活難以自理溝通機製,平時靠丈夫的收入維持生計組建。而公婆在我們婚后即已分家另過組成部分,如今都不到60歲,身體健康自然條件,有著較高的固定收入設計標準。 一個月前,我丈夫死于車禍互動互補。對于丈夫的數(shù)十萬元死亡賠償金發揮重要帶動作用,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