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與丈夫結(jié)婚15年來一直共同生活在一起(無子女)保障性,由于我身患?xì)埣病⑸铍y以自理技術的開發,平時靠丈夫的收入維持生計(jì)活動上。而公婆在我們婚后即已分家另過推動並實現,如今都不到60歲不斷完善,身體健康數字化,有著較高的固定收入方便。 一個月前,我丈夫死于車禍深刻內涵。對于丈夫的數(shù)十萬元死亡賠償金傳遞,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