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年前技術先進,因裝修房屋需要部署安排,我向娘家弟弟借款10萬元尤為突出。我在出具借條時又進了一步,署上了我和丈夫的名字臺上與臺下。如今科普活動,由于我與丈夫的感情確已破裂創新延展,準備離婚,而丈夫以其沒有在借條上署名長期間,也沒有委托我署名為由基本情況,拒絕承擔清償責任。 請問:丈夫的理由成立嗎高端化? 讀者 郭敏紅 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