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年前互動式宣講,因裝修房屋需要持續發展,我向娘家弟弟借款10萬元單產提升。我在出具借條時認為,署上了我和丈夫的名字結論。如今更讓我明白了,由于我與丈夫的感情確已破裂迎難而上,準(zhǔn)備離婚,而丈夫以其沒有在借條上署名拓展應用,也沒有委托我署名為由生產創效,拒絕承擔(dān)清償責(zé)任。 請問:丈夫的理由成立嗎管理? 讀者 郭敏紅 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