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年前,因裝修房屋需要充分發揮,我向娘家弟弟借款10萬元發展成就。我在出具借條時,署上了我和丈夫的名字同時。如今互動式宣講,由于我與丈夫的感情確已破裂,準(zhǔn)備離婚,而丈夫以其沒有在借條上署名自動化,也沒有委托我署名為由提升,拒絕承擔(dān)清償責(zé)任。 請問:丈夫的理由成立嗎意向? 讀者 郭敏紅 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