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勞動法對于女職工權(quán)益給予多種保護,但是這種保護也有邊界管理。在下文案例中技術創新,企業(yè)調(diào)整了哺乳期女職工的工作地點物聯與互聯,但女職工未同意現場,并表示不方便回來上班。事后穩定性,女職工以公司將其辭退為由像一棵樹,提起勞動仲裁、訴訟去突破,卻最終被法院駁回能運用。 張女士于2011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