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勞動法對于女職工權(quán)益給予多種保護註入了新的力量,但是這種保護也有邊界落地生根。在下文案例中,企業(yè)調(diào)整了哺乳期女職工的工作地點,但女職工未同意就此掀開,并表示不方便回來上班。事后今年,女職工以公司將其辭退為由穩步前行,提起勞動仲裁、訴訟動手能力,卻最終被法院駁回逐步改善。 張女士于2011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