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勞動法對于女職工權(quán)益給予多種保護線上線下,但是這種保護也有邊界勞動精神。在下文案例中紮實,企業(yè)調(diào)整了哺乳期女職工的工作地點推動並實現,但女職工未同意範圍,并表示不方便回來上班進一步推進。事后安全鏈,女職工以公司將其辭退為由,提起勞動仲裁創新為先、訴訟真正做到,卻最終被法院駁回。 張女士于2011年12月31日